12月28日,无锡市锡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(苏锡锡)应急罚〔2022〕464号处罚决定书。无锡市锡山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:无锡市东宏机械铸造厂因1、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(机加工车间抛丸机背面链条传动部位保护罩缺失);2、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(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朱荣均未依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、抛光铝件的抛丸机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、隔爆、惰化、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)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二条,处罚款4.2万元。
无锡市东宏机械铸造厂成立于1990年08月20日,注册地位于东北塘镇蓉阳村,法定代表人为朱荣均。(记者高允楼)